第13章 周森变成了木妹妹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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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狼之妖相关案件十几起。除了第一起的新娘失踪案的受害,新娘是隔壁名为萧家镇的地方,嫁到本县新娘外。其余受害者皆是昌南县待字闺中姑娘,或者年龄在四五岁以下幼童。还有一些失踪人员则是失踪小姐的贴身丫鬟。

有些小姐,孩童失踪时,一块陪同赶路的老妈子,小厮并未同时失踪,只是昏迷于案发现场。多数姑娘都是单独外出的时失踪的,能在失踪现场发现的信息,仅仅是掳人者故意留下的狼妖血爪印。还有一些是报案者提供的个人信息,就没有更多信息了。

“有用、能用信息太少了。这让我如何下手啊?”周森内心感慨道。

随后又向主簿严学调取了所有受害者的户籍信息,并把县令上官无厚又请了过来。周森若有其事的向上官无厚说道:“上官大人,经过我刚刚多番推演,发现此次掳人妖物可能来头不小,法力高深,留下的妖气太稀薄,几乎无法察觉。想要凭借这些信息,准确追踪到妖王,还是比较困难的。”县令焦虑的问道:“张天师,那这该如何是好啊?” “上官大人,切莫着急,接下来我准备到这些受害者家里,实地走访一遍。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有用线索来定位妖王。”周森宽慰县令说道。县令上官无厚如释重负的回复道:“张天师,此案全依赖天师你了。县衙差役你可随意差遣。”随后又吩咐王五,马龙道:“你们要紧随张天师,避免张天师受到任何伤害。”

第一案,周森、香草来到了失踪首案-新娘失踪案王员外家中。召集了所有迎亲人员,详细询问了,接亲当天的具体情况。据迎亲人员描述,与那日客栈店小二所述,并没有多大出入。让周森颇感奇怪的是,在王员外家并没有见到王员外的新郎儿子。

第二案,县令上官无厚的儿子,周森已经确定是死于狂犬病,应该跟失踪案没有多大关系,所以周森并没有在此案上过多纠结。

第三案,屠户荣家。虽然家主屠户荣五大三粗,满脸横肉,但生的女儿眉清目秀,身形丰满又高挑。生于屠户家原因,性情比较大大咧咧,时常一人往返于表亲之家。出事当日,早上前往舅舅家,说好晚上回来的,结果一夜未归。第二日屠户荣前往舅哥家寻找,得知前一天傍晚前就已返回。亲朋好友连续寻找几日未果,在荣屠户与舅哥家来回路上,有亲朋寻找时荣女儿时,发现了血爪印记,遂报案衙门失踪。

前十案受害者,多是单独或者仅有贴身丫鬟陪同外出时失踪。

第十一案,本地富商沈家,经营行业众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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